该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成果。
成果结合威廉姆斯与内格尔的道德运气为计算机伦理问题的研究提供全新视角,研究道德运气存在与否,其本身是否会对康德式的传统伦理道德框架产生冲击等问题,证实了伦理生活中道德运气存在的可能性。
“道德运气”一词由英国学者威廉姆斯提出,他以画家高更为例,指出明智的决策与规划的合理性证明与运气密不可分,行为的最终结果在道德上的辩护取决于道德运气,这与传统的道德免疫于运气的说法背道而驰。内格尔以实际案例说明,道德运气确实存在并影响着我们对道德的判断与界定。
计算机哲学是由逻辑的易变性为基础而展开的,由于其逻辑的可塑性、易变性给计算机伦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导致了伦理道德的"真空",同时也为道德运气得以存在提供了论据。
道德运气对于计算机伦理的价值在于:在研发计算机软件或者进行决策判断时,应当说明道德风险;道德运气存在的样态使得评判道德更合乎标准;计算机领域中的道德运气具有普遍性。
成果梳理了计算机伦理“道德真空”及其与道德运气的关联,指出计算机哲学相关伦理问题的原因,概括计算机伦理的责任取向,构成评判的标准与方法。客观审视运用道德运气,对研究计算机伦理中风险、责任、义务、价值问题有时代意义。
成果在研究道德运气及计算机伦理价值时强调了其实用性。研究计算机设计者与应用者行为的规范性,形成计算机设计与应用的社会责任与伦理规约的前景,为科技哲学领域提供了科学研究的风向标,有利于提升领导干部领导方法的科学性。
文章被《自然辩证法研究》引用,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哲学中国网等报刊媒体转载,成果被黑龙江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等机构应用于网络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