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
为加强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检查和督促课题研究工作,提高课题研究质量,依据《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黑社科发〔2017〕26号)的有关规定,省社科联拟从即日起开展2019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9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主课题
二、检查内容
1.课题组与需求单位对接情况。
2.课题组开展调查研究情况。
3.课题实施进展情况,重点是研究任务和计划落实情况、课题组成员参与研究和分工协作情况、课题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4.课题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5.课题下一步研究计划及说明。
6.课题变更情况。
三、工作安排
1.本次课题中期检查主要依托课题管理网络平台进行,分为填报材料、单位审核、社科联审核、专家评审4个阶段。
2.各课题组需在10月18日至24日通过网络平台填报中期检查材料,并提醒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完成审核。
3.课题中期检查材料经省社科联审核后,交由专家组(含课题需求方专家)评审,给出中期检查结果。
4.中期检查结束后,省社科联拟在11月初举办课题现场答辩指导活动,参与活动课题组根据检查结果、课题需求方意见和课题组自身意愿等遴选确定。
四、相关说明
1.课题组需通过网络平台认真填报相关材料,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和佐证材料。
2.课题如有变更事项,需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和需求单位同意,报省社科联审批备案。相关提示:
(1)本年度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
(2)本次中期检查完成后,省社科联不再受理课题变更事宜。
3.本次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确定课题结题验收综合考核指标得分重要依据,请各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组给予充分重视。
4.课题组如有意向参加中期检查结束后的课题现场答辩指导活动,需通过网络平台给予确认。
5.课题组如有《社科成果要报》稿件,可随中期检查材料一并通过网络平台提交,该稿件不作为检查内容,可为多篇(《社科成果要报》稿件要求及样例见附件1)。
6.根据省社科联意见,本年度课题结题验收将进一步加大对课题成果采纳应用的考核权重。凡验收结论为优秀或良好的课题,其研究成果原则上应被需求方或有关单位采纳(含领导批示、被《社科成果要报》采用等),请各课题组予以注意(课题成果采纳证明样式见附件2)。
课题工作咨询电话:0451-87203555。
附件:
1.《社科成果要报》稿件要求
2.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成果采纳(应用)证明表
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