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社会科学优秀
成果评奖申报材料要求
第十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成果申报时间为2018年5月7日—5月31日。申报者按照申报要求,向所属市(地)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省级社团申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申报者须经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备案(加盖公章)。
每项申报成果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 纸质材料
(1)《申报表》1份,成果介绍页需为匿名,单独装订;
(2)成果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1份(著作类成果建议提供2份原件,如提供复印件须全书内容完整);
(3)佐证材料匿名复印件1份。作者申报成果时须持佐证材料原件,经受理成果申报单位验证后取回。验收人要在《申报表》中“验收人”栏签字,一旦出现伪证、假证,由验收人负责。提供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必须完整(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等),以便评委认定。未经验收人签字的申报成果,不能参评;合作者的佐证材料限前5名,第5作者以后的合作者不需提供。
(4)青年作者申报成果需提交本人及合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2. 电子材料
(1)《申报表》1份;
(2)成果主件1份,尽可能提交Word文档(每个容量不超过2M),论文可提供PDF文档。
申报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